原告律师代理词什么时候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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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后交给法官,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使用的非正式文书,包括质证和辩论。代理词由标题、序言和代理意见组成。上诉状是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的诉讼文书,主要论述事实和理由。代理词主要论述法律依据,用于维护委托人权益。
    法律分析
    开庭后交给法官。
    【1】一般是原告代理人先读代理词。
    【2】是在法官在刚开庭时,说完这次开庭的宗旨后,主审法官就让原告读代理词,起诉状。
    【3】接着主审法官让被告代理人读代理词和答辩状。
    【4】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开始举证质证,然后是法庭辩论。法官询问接受调解不。
    【5】如果有一方不接受,那就等待法院判决。
    代理词是什么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代理词由那几部分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2、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
    上诉状主要论述的是事实和理由,代理词主要论述的是法律依据。
    结语
    开庭后交给法官,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通常包括首部、序言和代理意见等部分,用于陈述案情和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先读代理词,随后被告代理人也会读代理词和答辩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开始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也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如果有一方不接受,最终将等待法院的判决。上诉状与代理词的区别在于,上诉状主要论述事实和理由,而代理词主要论述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