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管制

法律援助

    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4、《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5、《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6、《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