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舞阳街道办事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六角亭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8903元/亩;菜地:64793元/亩;果园:64793元/亩;茶园:64793元/亩;精养鱼池:64793元/亩;林地:41232元/亩;未利用地:29451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芭蕉乡、龙凤镇、崔坝镇、白杨乡。
补偿标准:耕地:39780元/亩;菜地:43758元/亩;果园:43758元/亩;茶园:43758元/亩;精养鱼池:43758元/亩;林地:27486元/亩;未利用地:1989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沙地乡、三岔乡、盛家坝乡、新塘乡、红土乡、屯堡乡、板桥镇、白果乡。
补偿标准:耕地:31216元/亩;菜地:34337元/亩;果园:34337元/亩;茶园:34337元/亩;精养鱼池:34337元/亩;林地:21851元/亩;未利用地:15608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太阳河乡。
补偿标准:耕地:31008元/亩;菜地:34108元/亩;果园:34108元/亩;茶园:34108元/亩;精养鱼池:34108元/亩;林地:21705元/亩;未利用地:15504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