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通羊镇:洋都村、井湾村、石宕村、石航村、柏树下村。
    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3957元/亩;茶园:33957元/亩;精养鱼池:35574元/亩;林地:25872元/亩;未利用地:1617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通羊镇一类区片以外的其他村、大路乡、南林桥镇、九宫山镇、九宫山风景管理区、闯王镇、洪港镇、厦铺镇、杨芳林乡。
    补偿标准:耕地:30140元/亩;菜地:33154元/亩;果园:31647元/亩;茶园:31647元/亩;精养鱼池:33154元/亩;林地:24112元/亩;未利用地:1507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畈镇、黄沙铺镇、慈口乡、燕夏乡。
    补偿标准:耕地:28380元/亩;菜地:31218元/亩;果园:29799元/亩;茶园:29799元/亩;精养鱼池:31218元/亩;林地:22704元/亩;未利用地:14190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