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隽水镇。
    补偿标准:耕地:32120元/亩;菜地:35332元/亩;果园:33726元/亩;茶园:33726元/亩;精养鱼池:35332元/亩;林地:22484元/亩;未利用地:963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马港镇、大坪乡、北港镇、石南镇、麦市镇、五里镇、关刀镇、沙堆镇。
    补偿标准:耕地:30250元/亩;菜地:33275元/亩;果园:31762元/亩;茶园:31762元/亩;精养鱼池:33275元/亩;林地:21175元/亩;未利用地:90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四庄乡、塘湖镇。
    补偿标准:耕地:27500元/亩;菜地:30250元/亩;果园:28875元/亩;茶园:28875元/亩;精养鱼池:30250元/亩;林地:19250元/亩;未利用地:8250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