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出借人姓名谁写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借条上出借人的姓名可以由借款人写,具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其中应当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数额,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借款的利率、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