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的我的小名可以吗

法律援助

    只要欠款人认可,就完全可以。如果用小名,发生纠纷后,对方不承认这个名字,就需要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名字是欠款人的名字。
    可以通过验笔迹的方法证明是借款人所签的字,所以如果对方赖帐,可以向法院起诉,能要回借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一、借条的正规版本
    一般来说,正规的借条应写清楚以下这些内容:
    (一)出借款人、币种。
    (二)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
    (三)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四)利率,和利息不一样,百分之多少利率为年息,百分之多少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五)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六)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
    (七)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
    (八)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二、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保护上大不同
    (一)欠条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写欠条时早已存在,写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欠条则没有。在写借条时,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借用人,为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