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国家所有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