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

    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农村土地征地后有哪些补偿
    现在为了扩大城市面积,农村土地不断被征收。按规定,在房屋被拆迁之后,房屋的使用人和所有人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也是一样,农村土地被征收之后,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不过,土地征收不同于房屋拆迁,在补偿的时候要看土地的用途等,因此农村土地征地后能获得哪些补偿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1、征用土地是耕地的,一般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等。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你要是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找政府协调不成功的,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但是,需要注意地是,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