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

法律援助

    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提出调整建议;
    3、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指导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工作;
    5、指导并监督全市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化创新;
    6、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用电保障供应。
    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如下:
    1、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2、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
    3、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
    4、职工个人奖励绩效月标准额是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 除以7乘以3得到的;
    5、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乘以12个月。
    综上所述,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