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怎么办
法律援助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怎么办
一、及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措施
申请信息公开,是公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以保证自己充分了解与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进展,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拆迁中,积极申请信息公开,能及时知道整个拆迁的进展情况及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等。对拆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也能让被拆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见招拆招,不至于措手不及,对维权心态也有一个平衡作用,这是必要的准备。
二、不要一味抵制文件签收,可以选择性签字
有一类被拆迁人会对拆迁方送来的一系列文件过于敏感,总觉得文件内容肯定对自己不利,所以坚决不签任何文件,以为这样就能保住房子或者提高要价。殊不知,一味的抵制签字,会等来拆迁方的强制拆迁或逼迁。
那面对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到底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以接收,但不要着急签字。因为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文件内容发生了法律效力,对签字人具了约束力。后期如果再想要就此维权就会显得异常艰难。
接收文件后,就得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合法、合理内容的文件可以选择签字。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就要尤为慎重了,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三、主动参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切莫让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否则你的房子评估的价格可能会很低。其实,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于拆迁实践中。大量实践表明:由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去评估拆迁房屋,最后的评估价格基本上都很低。
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程序中。
四、要保留好拆迁各个阶段的文件证据。
有证据证明违法逼迁行为是行政主体指导实施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而达到保障拆迁补偿利益的目的。
逼迁不可怕,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