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民事权利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
    1、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债权: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