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征地范围被强制征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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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征地范围被强制征收怎么办
    

    对于房屋土地不在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情况,那么征收土地行为不具备执行条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2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实际上在征地的司法实践当中,许多违法行为并不都是征地人所进行的。同时对于违法征地的情况哪些行为应该由征收人承担责任,哪些应该有其他人承担责任往往难以分清,建议在出现强制征收土地的情况时,应该及时进行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解决。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