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法律援助

    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如下:
    1、经济过热导致生产过剩;
    2、贸易收支巨额逆差;
    3、外资的过度流入;
    4、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和不当的汇率水平;
    5、过早的金融开放。
    国际金融危机是指一国所发生的金融危机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其他国家从而引起国际范围内金融危机爆发的一种经济现象。金融危机是货币危机、信用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和股市危机等的总称,一般指一国金融领域中出现的异常剧烈动荡和混乱,并对经济运行产生破坏性影响的一种经济现象。主要表现为金融领域所有的或者大部分的金融指标的急剧恶化,如信用遭到破坏,银行发生挤兑,金融机构大量破产倒闭,股市暴跌,资本外逃,银根奇缺,官方储备减少,货币大幅度贬值,出现偿债困难等。
    银行危机是指银行过度涉足(或贷款给企业)从事高风险行业(如房地产、股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严重失衡,贷账负担过重而使资本运营呆滞而破产倒闭的危机。
    股市危机,又称证券市场危机,主要表现为资本二级市场上金融资产价格剧烈波动,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及与之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价格发生急剧、短暂的暴跌。股市如果脱离了经济的基本面,长时间出现非理性的趋势性暴涨,往往是酿成股市危机的重要原因。
    经济过热指市场供给发展的速度与市场需求发展速度不成比例。资本因为虚假需求导致的供给增加是市场经济过热的根本原因。当资本增长速度超过市场实际所需要的周期量后,在一定周期阶段内就出现相应的市场资源短缺与一定资源的过剩同时出现的矛盾现象。在一定时期其会表现经济高速发展与物价指数的双高现象。依据经济学的定义看,实际增长率超过了潜在增长率叫经济过热,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经济要素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由此引发物价指数的全面持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