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堡垒是传销吗

法律援助

    截止2018年11月30日,能量堡垒尚未被认定为传销,能量堡垒为广东能量堡垒制药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判断是否为传销。
    以下为媒体报道:2014年11月25日,在能量堡垒2014年度全国经销商大会现场,能量堡垒与天津卫视就双方达成2015年广告投放战略合作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能量堡垒大中华区CEO刘既辉先生,天津卫视广告部主任郑文泽女士出席签约仪式。双方签约了广告投放价值3190万元的战略合同。能量堡垒品牌致力于打造营养素补充剂行业的领导品牌,到2014年为止,能量堡垒品牌已经形成西起伊犁、东至鸡西、北抵哈尔滨、南达三亚百商合作、万店畅销的发展态势;而天津卫视在全国收视率位居前列,目前已经实现对于全国省会及计划单列市100%全覆盖,在320个地级市中覆盖率超过90%,截止2013年底,天津卫视覆盖总人口达到9.38亿。能量堡垒庞大的销售网络,与天津卫视高收视、广覆盖的平台也为双方的战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天津卫视的收视率和收视份额连年看涨,频道平台、电视剧、栏目等屡创新高。 而能量堡垒也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受到业界瞩目。双方目前的发展格局,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也让彼此的合作水到渠成。能量堡垒与天津卫视强强联手,达成贯穿全年的广告投放计划,也将隆重开启2015年广告投放的战略序幕。
    那么,企业信息查询方法是什么?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框输入“广东能量堡垒制药有限公司”并点击搜索。三、点击搜索出的结果暨广东能量堡垒制药有限公司。四、通过搜索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目录,不属于传销。
    以上就是关于能量堡垒是不是传销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