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同居三个月给对方的钱可以要回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若是日常生活期间的消费,不能再主张要回。婚前的属于是赠与,赠与行为以交付为赠与完成,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就不能追索了,除非是有附带条件的赠与,类似于赠与抚养协议。就算是她承认,是你赠与的,也是她个人的婚前财产不是你们共同的婚内财产,你能要回来的可能也不大,除非是她处于自愿放弃这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