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强拆他人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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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强拆他人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强折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对方的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单位强拆他人房屋是否属于违法的行为还需要进行分析,建议在面对他人强拆自己房屋的情况要能够理性,不能够猫人用暴力来阻止对方强拆。更多单位强拆他人房屋是属于犯罪的情况你不清楚,请你上法律咨询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