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为何多现于农村征地拆迁中
法律援助钉子户为何多现于农村征地拆迁中?笔者认为,城市房屋大多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在拆迁中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除了房屋内的装修成本另外计算。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可以协商具体某一房屋的补偿价格,对于同一个小区内统一建造的商品房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平方补偿价给予补偿。
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自建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这些房屋不是由建设公司统一规划建造,而是由村民们自己购买材料、雇请工人一砖一瓦盖起来的。有条件的人家可以用更多的水泥和钢筋建造防震性能更好的房子;而条件较差的家庭所建造的房屋与条件好的家庭投入的成本可能相差几十万元。
这样巨大的成本差距,是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钉子户”们感觉补偿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所在。另外,关于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是空白,也造成了大家在争取补偿的道路上产生茫然,能感觉到这个价位不合理,但不知道具体应补偿多少。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后盾,很多村民和政府的谈判都陷入了僵局,迟迟得不到解决。
由于农村房屋的建造不是统一的商品房,外观相同的两栋房子却很有可能因为用料的不同而差距很大。就像是城市房屋拆迁,两个面积相同的房子却由于室内装修成本的不同,而补偿标准不同。同时城市房屋拆迁对于装修的补偿标准解决办法只能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坐下来继续协商。
随着城镇开发速度的加快,农村私人建房的成本不同,农村房屋在征收与拆迁中的补偿纠纷问题会越来越多,“钉子户”问题也会更加普遍。我们呼吁对于农村房屋应尽快建立“公平合理”的房屋造价评估补偿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一刀切的统一补偿标准不适合农村,政府红头文件的强硬态度也只会加剧矛盾,导致“钉子户”的数量继续增加。而对于广大村民们来说,在遇上征地拆迁时,不要盲目签字,也不要一条路走到底与政府对立;而是应当多向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咨询,通过法律途径,让律师尽早介入来提高你们在与政府谈判中的地位。若无法律的保护、律师的介入,单枪匹马的村民始终是弱势群体。毕竟,房屋关系着一家人生存的根本,政府拖得起,你,拖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