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财务报告的比较
法律援助一、财务报告种类的比较
1、四个国家在基本报表上除日本无财务状况变动表外,其他三个国家都具有三个基本财务报表,其中美国已将财务状况变动表改为现金流量表,因为美国的企业理财人员关注的不是人们想象的会计利润,而是现金流动。我国借鉴这一做法,已正式将财务状况变动表改为现金流量表,说明重视现金流转观念已渗透了我国企业界。日本的财务报告中虽不包括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但会计界很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在向大藏省提交的补充报告资料中也涉及关于公司现金流量的内容,尽管在所列项目及其结构安排方面和一般的现金流量表不同。
2、除三大基本报表外,美国相对于其他国家更加重视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这是因为在美国的经济中,股份公司占有重要位置,而公司资本的主要来源是广大的投资者,他们的权益变化对其自身和公司来说都是极端重要的。
3、在日本的财务报告体系中,把补充明细表作为一个单独组成部分并提出专门的要求。根据商法规定,公司需要编报明细表的内容包括资本金及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固定资产的取得与处理及折旧费的明细资料,公司与子公司债权的明细资料,公司持有子公司股票的份额,资产担保的有关详细资料,还有特定准备金的计算,付与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以及与董事、监事及支配性股东往来情况的全部资料。
4、法国在其财务报告体系中,特别列出了社会报告。这也是它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最重要的一点,反映了法国社会中的社会福利主义倾向。
与美国、日本和法国相比,我国的财务报告的种类相对来说较少,财务报告体系的注释部分,也远不及其他国家的内容丰富、方法多样。我国的注释部分主要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两部分内容。其中,会计报表附注仅包括会计方法的变更、重要项目资料的披露、非常项目的说明等几项内容。而美、日、法揭示的内容较为繁多,尤其是美国,会计附注的篇幅大多超过会计报表本身,而且揭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旁注、底注、括号、补充报表、附表和信息分析报告等。
二、财务报告格式的比较
1、从资产负债表的格式来看,日本和美国都有两种编制格式,即帐户式和报告式,且都为流动列前,我国亦流动列前。这说明更加重视企业的偿债能力。法国只允许采用帐户式,且固定列前,说明法国更加重视企业的生产能力。另外法国和日本的资产负债表所列项目较美国和我国的要详细得多,具体到一些明细帐户。此外法国的资产负债表还有一个不同与其他国家的特点,即法国的资产负债表也反映本期的利润数字,并在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和负债方设置专栏,分别反映利润分配前和利润分配后的数字。通过两栏数字的比较。就可看出本期利润有多少转入了法定准备金、有多少作为股利发放、有多少结转下期。与美国的留存收益表发挥的作用基本相同。
2、从损益表的格式上看,中美基本相同,两者都将损益表项目分为两大部分,即营业利润部分和非营业利润部分,但其含义不同。我国的营业利润的范围比美国的小,比如投资收益在美国属于营业利润,在我国属于非营业利润。在我国的损益表项目中,除计算项目外,其他项目都有—一对应的帐户。美国损益表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项目是无法直接从某一帐户中找到,因其会计核算的帐户是各取所需,灵活多样的,在编表时则按统一的项目分析填列。另外,我国损益表项目的规范性与美国相比更严格,美国只是从大类上规范损益表的项目,营业利润部分更是如此。填报收入时,可将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为一项,也可将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投资收益单列;在费用方面,不象我国严格划分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而常常将销售费用和一般行政管理费用合并列示,将折旧费、利息费用单列,也有的将利息净收入单列,但对非营业部分却是严格的。日本和法国的格式类似,都为帐户式或报告式,反映的内容都较为详细。日本更常用报告式,并且必须分为两部分:正常项目部分和非正常项目部分。正常项目部分分为营业项目的收入费用和非营业项目的收入费用;非正常项目包括一些特别收益和特别损失等。法国损益表的特殊之处是特别强调财务费用,尤其是利息支出;并强调在表内既反映销售,又反映产品的生产。另外,表内的费用只按性质划分而不象其他国家那样按功能划分,因此也就不提供销售毛利、销售利润和经营利润等指标。
3、关于财务状况变动表,目前我国和美国都已将其改为现金流量表。这是财务报告上的一大突破,打破了以营运资本为基础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建立了现金编制基础,反映了企业现金流入及现金流出的状况。弥补了权责发生制的不足。美国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有两种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实际应用中,间接法比较流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用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它提供的信息有助于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而间接法不具有这一优点。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的财务报表尤其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较国外过于格式化和简单化,在某些项目信息的披露方面不够详细。
三、我国财务报告的改进
针对我国财务报告体系存在的问题,借鉴财务报告体系发展的国际趋势,我国的财务报告体系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革。
1、继续完善三大基本财务报表,使它们向高水平、深层次发展。首先,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方面,要根据需要适当将某些项目具体化,加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随着股份公司的增多,经济的发展,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财务报表的详细程度需进一步加大。其次,要对资产负债表中市价变化影响较大的项目如存货、有价证券、应收帐款等项目,应以相应的补充形式列示其现行市价,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程度较高的财务信息。再次,还要尽快地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金流量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及会计信息各方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提出的更高要求,必须适当地增加一些新的报表:
(1)增值表。增值表是全面衡量企业在价值创造上为全社会所作贡献的报表,它不仅能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更多的信息,有利于国家考核、评价企业,还会取得公众的好感,消除公众对企业的误解。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意义更为重大。况且我国已经具备了运用增值表的理论和实务条件,应积极推行编制。
(2)预测财务报告。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完善,已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急需了解企业的未来经营发展趋势和情况。但由于报表使用者自身在经验、技术和对企业了解程度上的欠缺,无法对企业未来的情况作出合理的预计,因此他们要求企业编制预测报告(表)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大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应根据自己的情况,编制预测财务报告(表),并纳入企业正式的财务报表体系,以完整反映企业预测信息。另外,编制预测财务报告(表)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需要。
(3)股东权益变动表。近几年来,我国的股份制改革日益发展和完善,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迅速增多,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除了要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同样非常关心企业的收益分配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股东权益变动表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成为财务报告中的一种报表。
3、扩大报表注释的信息容纳基,并做到进一步规范化,使企业编制时有章可循。我国企业在编制注释时至少应披露以下信息:(1)会计政策、方针的变更说明;(2)报表中重要项目的说明;(3)非常项目的说明;(4)不确定项目的披露;(5)关联企业及其交易的说明;(6)法定义务赞助的说明;(7)合并事项的说明;(8)重大期后事项的说明;(9)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另外随着日新月异的金融工具创新和各种软资产的出现,给现行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带来了强烈的冲击,现行财务报告应相应增加附表或在报表附注中增加有关这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