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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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制企业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八、本通知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由此可见,在我国目前的最新政策是不需要进行交纳土地增值税的,这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大家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