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传染病分为几类几种
法律援助我国法定传染病分为3大类,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甲类的传染疾病。甲类的传染疾病其实只有两种,但是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就是鼠疫和霍乱。
乙类的传染疾病。乙类的传染疾病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一共有26种,乙类传染疾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性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碳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害、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百日咳、白喉、新生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
丙型的传染性疾病。丙型的传染性疾病相对比较少一点,只有是十一种。包括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害和副伤害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等。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预防传染疾病的方法如下:
1、生活的环境最好保证空气的流通,如果有必要最好可以进行消毒;
2、平时要多注意好饮食,保护好水源,个人卫生方面也需要多多的注意;
3、平时可以通过药物或者是其他的方法来杀虫,防虫,避免虫媒传染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