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情节认定

法律援助

    一、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情节认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买卖土地罪的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对于非法买卖土地罪能够更加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