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有什么关系
法律援助笔者认为,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是: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了平台,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互为保障。
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目前,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各专项规划间缺乏统筹、地方政府资源和资金有效整合难度大、相关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笔者看来,新农村建设为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平台,具体来说,新农村建设可为土地整治提供政策条件、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资源保障、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智力支持,这非常有利于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因此,笔者认为,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应同步推进。
科学规范并逐步完善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随着土地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科学技术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科学规范土地整治,要加强相关基础理论、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可持续研究和应用。同时,加强土地整治标准化建设,形成技术、经济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另外,还要加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规划先行,保障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有机衔接。区、镇两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要依法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上,土地整治规划要充分考虑当前新农村建设实际情况,并与城乡建设、一、二、三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保证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共同发展。
因势利导,尊重农民意愿,为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一方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土地供应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在各项政策推行过程中,应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尊重农民意愿,惠及农民群众,为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奠定群众基础。
多渠道筹资,加大其他行业对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都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实事,为保证资金充足,应在巩固现有的资金主渠道基础上,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合资、合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其他资金的投入,逐渐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产业化运作的资金筹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