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管理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

    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2、《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92号)
    3、《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4、《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5、《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1号)
    6、《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二、地价的涵义
    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三、土地价格制度
    1.在土地供应方面,颁布了《划拨用地目录》,明确了有偿和划拨供地的范围,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2.在推进土地有偿使用方面,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立起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形成价格的机制,规范协议出让行为。
    3.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方面,制定了《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4.在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方面,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部署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有效抑制了违规交易行为。
    5.在地价确定和监控方面,建立专业评估、集体决策和结果公开的工作制度。
    四、地价体系
    1、第一层次:土地的等、级、价
    (1)等,城镇土地质量的综合反映,实现全国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质量的可比性;
    (2)级,城镇内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土地质量和区位的反映,是确定基准地价的基础。
    (3)价,这里主要指基准地价,作为政府宏观管理和控制地价水平的基础,向社会公布地价信息的重要指标。
    2、第二层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最低控制价。
    (1)标定地价,政府根据管理需要,通过评估评定的,并由政府公布的宗地价。
    (2)最低控制价,包括招牌挂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
    (3)基准地价在地价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是法定的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基本依据,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杠杆,引导土地投资的参考,今后“按价征税”的基准;也是进一步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
    3、第三层次,土地评估价,市场价,成交价。
    4、第四层次,土地抵押价、土地税收课税价、资产核算价,等。
    五、地价的种类
    1、按权利性质分,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租赁权价格、抵押权价格等;
    2、按国家地价管理的目标划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公告(示)地价、课税地价、申报地价、最低价等。
    3、按土地用途分,商业、工业、住宅,等等。
    4、按地价的形成机制分,交易价格和评估价。
    5、按土地在市场中的流通环节,出让价、转让价、抵押价、租赁价等。
    6、按土地开发程度分,熟地价,生地价,毛地价。
    7、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分,土地总价格、单位面积地价、楼面地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