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租赁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可以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经批准后出租房屋。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租房困难的群体,限制申请主体和条件,所以,在出租条件中也有严格的规定限制。
    法律依据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可以在签订《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时,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请采取租售转化方式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的,承租人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购房款后,可以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购买。购房款付清前,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