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兽首拍卖将推动文物回归
法律援助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翔接受了中新网记者应妮的专访,就圆明园兽首拍卖、引导海外珍贵文物回流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次专访内容如下:
一、如何评价此次“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如何看待蔡*超拍下不付款行为?
答:国家文物局一直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我局处理佳士得拍卖非法流失文物的原则立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国内外各界人士通过各种形式积极追索圆明园铜像的努力,充分反映了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希望文物回归中国的普遍呼声。遗憾的是虽经各方面努力,现在相关圆明园文物仍未能回归祖国,但是从事件整体上看,此次拍卖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是一次对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法治观念的认知、探讨和提升的过程,必将对流失文物返还领域乃至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们已多次申明立场并正式下发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尽量劝阻我境内机构和个人参与竞拍、购买任何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包括战争期间被劫掠出境的中国文物。明确要求政府设立的文物收藏机构以及登记注册的各类博物馆,不得购买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有关竞拍行为纯属个人行为,我局在其召开新闻通气会前毫不知情。
二、舆论中有部分观点认为在此次整个事件中,政府的不作为(有的直指国家文物局)有很大因素。身为国家文物局局长的您,怎么看待这样的指责?
答:这一段时间以来,在职责范围和现行国际、国内法律框架下,国家文物局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
1、国家文物局在2008年10月获悉**得公司将拍卖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后,启动相关工作预案,向各方表明中国政府反对拍卖被劫掠和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的一贯立场。随着整个事情发展,积极保持与媒体联系,努力回应公众呼声,增进公众对流失文物返还领域内相关情况和理念的了解。
2、为防止借拍卖之机炒作、哄抬被劫掠文物价格的行为,国家文物局于2008年11月就发布了《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劝阻我境内的博物馆及其相关机构和个人参与竞拍、购买任何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也就是说我们不赞成国内各博物馆购买各类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我们主张通过外交和法律的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实现非法流失出境的文物回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