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土地流转会暴露的问题

法律援助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罗村种粮大户武*明,流转承包了600亩农田,租金每年800元/亩,今年上半年平均每亩亏400多元,总共亏损20万元。他说周边种粮大户今年夏粮全都亏损,很多大户想退田不干了。据扬州市委农工办的调查,上半年该市种粮大户亏损面达到一半以上。
    由于赤霉病暴发、连续阴雨导致烂麦场以及粮食收购价格下跌,今年全省各地种粮大户普遍减产减收,一些地方出现退田弃种跑路现象。省农委近日发出《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的通知》,提出一系列应对之策。
    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即按照一定数量稻谷或小麦作为土地流转租金,并以当年稻麦上市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目前绝大多数种粮大户与承包农户签订的流转合同都是以现金计价的,全省不少地方土地租金已超过每年每亩800元甚至高达1000元。但碰上减产减收,就暴露出这一计租方式的弊病——所有风险全部压到租赁土地的一方,而流出土地的农户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导致种粮大户不堪重负。
    扬州市委农工办副主任陈*根介绍,新做法兼顾流转双方合理的利润收益,体现了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长期稳定发展,应当全面推广。
    省农委《通知》中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规政策,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流转给谁、流转多长时间、以什么价格流转,都由农民自己作主,不得强行推动。
    “依法、自愿、有偿”,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三原则。但记者在各地采访中了解到,由村干部代签土地流转合同的做法比较普遍,原因在于种粮大户如果租赁上千亩甚至数千亩农田,涉及的承包农户多达几百上千户,一家一户商谈签约工作量太大,所以一般是由村干部出面洽谈、签约。对大户而言,这样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村干部为完成土地流转任务,也有工作积极性。
    但碰上今年这种情况,种田大户亏得厉害,希望降低租金;流转出土地的承包农户对村干部说,“当初是你们要我们流转土地的,大户赚了钱不吭声、亏了就要降租金,合同哪能想改就改。”武*明坦承,前几年就是与村干部谈好后统一签的流转合同,今年想协商降租金,村干部提出后农民不愿意,搞得他很为难:租金减不了,承包合同提前解约又不行,继续种吧亏得实在吃不消。
    今年种粮亏损引起的土地流转纠纷,还暴露出经营规模过大的弊端和风险,省农委要求现阶段要坚持以适度规模为主,防止土地规模过大带来的经营风险。
    省农委的一位处长肖*川说,省农委好几年前就注意到种田大户承包规模过大带来的弊端和风险,提出适度经营规模的观点。根据深入实地调查,江苏省规模种田以一对夫妻承包120亩左右最为适宜。我省据此调整了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政策,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扶持承包经营规模为100—300亩的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农户。现在把承包种粮规模在100—300亩的叫家庭农场,规模300亩以上的叫种粮大户,对于后者既不限制也不扶持。
    今年上半年,各地种粮大户亏损引发矛盾的现象较普遍,甚至有违约弃田跑路的,但在经营规模适度、实行精耕细作的家庭农场,这种现象还没听说过,证明重点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做法是正确的。
    承包规模过大,为何容易亏损并引发纠纷?
    射阳县农委办公室副主任刘-彬分析:田多了,人力成本高,农资农技成本也在提高,还有些人没经验,管理不善。假如一个种田大户租1000亩田,租金1000元一年,一年就要100万元,一般先付10%相当于交定金或首付,等收获后卖了粮再付清承包费,一旦亏损,种田大户就容易卷铺盖跑路。
    对当前因气候灾害和粮价下行导致经营难以为继的粮食规模经营户,应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共同协商,就缩短流转期限、调整流转价格等,对流转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帮助经营户渡过难关,防止经营户“毁约弃耕”,给承包农户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