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土地年限是多久

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国内不少地区积极推行的新政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广州佛山、山东临沂等都有此类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业用地出让单一的50年制,将新年限划定为20年,或10-50年不等。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将按照“租赁供应为常态,出让供应为特例”的原则,区分不同产业、全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