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参数及技术要求

法律援助

    1、甲方必须提甲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即ISO9001:2000认证证书)或3C证书、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完整齐全。
    2、产品必须按技术协议及国家有关质量检验标准及验收规范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乙方选型时确定的品牌型号及各项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检验和质量标准。
    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1、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3、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二、房屋交付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交付时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通过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2、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