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流量的确定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生态流量的计算应根据河湖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环境状况及人类对河流的开发利用程度合理确定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环境功能和维系给定目标下生态环境功能的不同保护要求计算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和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但对生态流量确定的责任主体、标准等均未做出明确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