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务凭证怎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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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债务凭证如何交易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担保债务凭证交易作出规定,但可以参考担保法、相关司法解释或者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担保债务凭证交易作出规定,但可以参考担保法、相关司法解释或者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