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三种福利费应如何纳税
法律援助一、过节三种福利费应怎样纳税
加班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解释,个人在国庆、“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的两倍或三倍加班工资,不属于可免征个税的补贴、津贴,也要依法纳税。
过节费
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福利收入
节假日期间,部分用人单位会在正常的工资、薪金之外向员工发放各种福利,这种福利收入多种多样,包括现金、实物甚至各种休闲活动等。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福利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福利收入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福利收入,包括实物等,均应折合成现金收入后纳税。
二、收入所缴税款如何计算
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1、稿酬的计税方法。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按次计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例如:某员工得稿酬4000元,应缴税为:4000×;20%×;(1-30%)=560元。获稿酬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例如:某员工得稿酬2500元,应缴税为:(2500-800)×;20%×;(1-30%)=238元。
2、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设计、会计、咨询、审稿、演出、广告等。劳务报酬所得采取按次计税的方式,计税前先减除一定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减除20%的费用。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应纳税款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如:某员工得劳务报酬100000元,则应缴税为:100000×;(1-20%)×;40%-7000=25000元。
3、除以上项目要征个人所得税外,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发给员工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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