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财务案件如何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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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损毁财物案能和解撤案吗
    如果是公诉案件,则无法撤销案件。如果是毁坏个人财务可以和解。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刑事案件立案与撤案
    1、刑事案件的和解主要是指民事部分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民事赔偿事宜。
    2、撤诉主要指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判决前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后,申请法院撤销案件。
    3、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不存在和解撤案问题,因为刑事案件是公权介入,公权不存在和解的问题;但刑事案件存在撤销案件的问题,也就说,构成违法,但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才何以撤销案件。
    就你所说的案件,如果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并于移动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有可能刑事方面不予立案,只给与治安处罚。换一句话说,如果是构成犯罪,能和移动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对减轻刑事处罚是由好处的,也许还可以判缓刑。
    相关知识: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以后,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应该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故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比较大或者造成严重损伤以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视情况而定处于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共财物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如果是私人的财物,是可以通过和解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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