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付款,入库的会计分录处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一)发出物资
【例1】甲公司委托某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4%,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2200元。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72800
贷:原材料70000
材料成本差异2800
(2)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2200
贷:银行存款22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物资时,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或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
【例2】承【例1】,甲公司以银行支付上述量具的加工费用2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例3】承【例1】和【例2】,甲公司收回由某量具厂代加工的量具,以银行支付运杂费2500元。该量具已验收入库,其计划成本为110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
贷:银行存款2500
(2)量具入库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1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97500
材料成本差异12500
【例4】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00
贷:原材料6000000
②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0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60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银行存款800400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65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5950000
材料成本差异550000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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