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携带锂电池容量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锂电池安全运输规定 1.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2.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超过 (含)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3.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除外,具体规定参见东航轮椅旅客服务办理须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