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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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记账凭证的编号
    记账凭证应按顺序编号,不能漏号、重号和错号。如果一项会计事项需编制若干张记账凭证,应分割编号。如:第五项会计事项需填制三张凭证,编号顺序为:51/3,52/3,53/3。一般每月重新编号一次,分别自现收1、现付1、银收1、银付1、转1编起,并且在过账前必须完成编号排序工作。没有编号的记账凭证不能过账。
    2、记账凭证日期
    记账凭证的日期,原则上应与会计事项的日期一致,如果由于凭证的传递不及时,原始凭证不能在当天取得,应以实际收到原始凭证日期为编制日期。对于月终(或年终)账项调整分录及结账分录则应填制月终(或年终)日期。
    3、会计科目的填制
    会计科目的填写包括一级科目的名称,如设有二级或明细科目应同时填写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手工操作,一级科目一般用橡皮科目印章。填写在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应根据会计分录中确定的应借、应贷的科目及金额填写。借方会计科目与借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贷方会计科目与贷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先写借方科目,贷方科目写在下一行。
    4、摘要的填写
    摘要是对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每一笔会计事项都是通过借贷两方会计科目及金额,辅以恰当的文字加以说明,所以摘要应力求做到:文字简练、准确、内容完备。摘要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对方单位的名称,2)、重要的凭证号码,3)、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
    5、签章、传递、过账
    制证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并将有关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注明张数。填制完毕在制证栏下签章,然后转交审核员审核并签章,再经会计主管复合签章后记账员据以登记账簿。对于登记入账的会计凭证应在相应栏内记下过账标记,通常以“√”符号为过账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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