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地址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 1、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2、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3、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