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负责管理人民币汇率的机构是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在我国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