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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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净利润为基础的编制原理
    补充资料中的“净利润”项目来自利润表,该表的净利润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理计算得出的。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则要求以净利润为基础,根据“收付实现制”原理,增减有关项目后求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此,需要对利润表中的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投资筹资活动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予以剔除。如:
    (1)其他业务中的固定资产出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
    (2)投资收益和损失;
    (3)财务费用中的筹资活动的利息支出、购置进口设备和外币借款中产生的汇兑收益和损失,以及期末所持外币现金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汇兑损益;
    (4)营业外收支中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和损失等等。经过以上调整后,利润表中的收支项目均属于经营活动范畴。在此基础上再将利润表中的经营活动事项从“权责发生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如提取的财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资产的摊销等,虽已记入成本费用,但没有付现,所以要调增净利润,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各项目具体编制方法
    1、“净利润”项目,根据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数额直接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根据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有关费用并减少利润的数额填列。如资产市价上扬,冲减已提减值准备减少“管理费用”时,则以扣除冲减数填列。又如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30000元,同时冲减上期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则该项目应填为20000元。
    3、“固定资产折旧”项目,根据“累计折旧”科目贷方当期提取、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而减少了利润的数额填列,不包括因固定资产盘盈、接受捐赠、投资收回和评估增值时增加的“累计折旧”科目贷方发生额,也不扣除盘亏、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和评估减值时冲减的“累计折旧”科目借方发生额。
    4、“无形资产摊销”项目,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每月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减少了利润的数额填列,不包括处置无形资产时的贷方减少额。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和“待摊费用减少”项目。“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其借方发生额已在主表投资活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而摊销时则记入了当期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属于经营活动。因此,在填列该项目时只填摊销数,不填该科目期末减期初余额的增减数;“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各项费用,其支付和摊销均属于经营活动。其借方发生额说明现金已支付,但不影响当期利润,贷方摊销数虽无现金流出,但已记入当期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根据“收付实现制”原理,在填制“待摊费用减少”项目时,可根据“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减期初余额填列,减少填正数,增加填负数。
    6、“预提费用增加”项目,其中:属于经营活动的有预提房屋租金、预提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属于筹资活动的有预提借款利息等。属于经营活动的预提费用,虽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预提时记入了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而在支付时有了现金流出,但不影响利润。此外,预提利息虽然减少了利润,但属于筹资活动。因此,在企业没有预提利息的情况下,填列“预提费用”增加(或减少)项目时,可按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减期初余额填列;在企业有预提利息的情况下,则应按预提费用总账科目剔除预提利息明细科目后的期末减期初余额填列。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项目。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属于投资活动,它产生的损益计入了净利润。所以,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中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净损失减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净收益填列。损失填正数、收益填负数。
    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盘亏的损失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本项目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营业外收入中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和固定资产报废净收益。损失填正数,收益填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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