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资产流动性分析
法律援助一、短期资产流动性分析
流动资产是指价值周转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主要包括:
1.现金;2.有价证券;3.应收帐款;4.存货
(一)现金
必须是不受限制的手持现金和存款,亦即必须是能够不受妨碍地用于偿付流动性债务的现金和存款。
限于偿还特定的短期债务的现金,往往还是被反映为流动资产,但通常会同时揭示限制的用途。在确定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时,必须将此类现金与相关的短期债务数额一并剔除。
短期借款的补偿性存款,一般也列为流动资产,但它实际上减少了企业(即借款人)可用于偿还债务的现金量,因此,分析时可以考虑予以剔除。
(二)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必须是
〈1〉目前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证券
〈2〉管理者准备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或收回现金的投资行为。
当分析者发现同样的证券被年复一年地列为有价证券而不是长期投资时,出于谨慎的考虑,分析者可以将其改列为长期投资。
有价证券通常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三)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通常按扣除“备抵坏帐”后的净值反映。
当公司的应收帐款事实上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但按行业惯例仍将其列为流动资产时,分析者应对此类应收帐款予以特别的关注——如果竞争企业没有此类应收帐款,就会面临不可比,故应予以剔除。
分析应收帐款时,还要注意客户的集中程度。
(四)存货
在财务报表上,出于稳健的考虑,存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通常,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时期,采用LIFO的公司较多;通货膨胀率较低的时期,则较多的公司会采用FIFO。应注意方法的一致性问题。
存货应按扣除“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值反映。
二、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
(1)营运资本
(2)流动比率
(3)速动比率
(4)现金比率
(1)营运资本
营运资本的计算式: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债权人尤其是短期债权人希望营运资本越多越好,但可能对资产盈利性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规模应适度。
通常将营运资本与以前年度的该指标进行比较,以确定其是否合理。不太适合同业比较。
(2)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的计算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意为一元流动负债的流动资产保障额。经验值为2:1,但到90年代之后,平均值已降为1.5:1左右。因此经验值因行业、时期而异,不可迷信。
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的高低与营业周期很有关系:营业周期越短,流动比率就越低;反之,则越高。
在进行流动比率分析时,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是十分必要的。趋势分析也能较好说明问题。
局限:未考虑“质量”;容易被“操纵”。
(3)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一般计算式:(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作此补充的原因是:流动比率计算中所包含的存货往往存在变现能力问题。
还可以考虑扣除预付款及待摊费用等,形成更为保守的速动比率,如教材P69。
经验值为1:1,但90年代以来已降为约0.8:1左右。
在有些行业,很少有赊销业务,故很少有应收帐款,因此,速动比率低于一般水平,并不意味着缺乏流动性。
该比率的实际意义,会受到应收帐款质量的影响,因此,在计算分析该指标之前,应首先分析应收帐款的周转率等。
(4)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流动负债
这是最保守的流动性比率。
当企业已将应收帐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品的情况下,或者分析者怀疑企业的应收帐款和存货存在流动性问题时,以该指标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最为适当的选择。
三、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通常通过对营运资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的趋势分析或同业比较分析进行。
比较而言:指标值越大,或有加大的趋势,说明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影响短期偿债能力的表外因素:
存在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企业实际的偿债能力要比报表所显示的更强:
(1)可动用的银行信贷额度;
(2)一些长期资产可以迅速变现;
(3)企业长期债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存在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企业实际的偿债能力要比报表所显示的差:
(1)附注中揭示了已贴现但另一方有追索权的票据;
(2)大额或有负债:如未决税款争议、未决诉讼等;
(3)为其他企业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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