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销坏账损失

法律援助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使用会计制度或旧的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补提数)
    贷:坏账准备
    若使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至此,该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实际已经发生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不能收回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已冲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应恢复相应账面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核销的款项,才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另外,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服务,并且,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