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图书馆随便进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省图书馆作为综合性公共图书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书刊借阅、参考咨询、计算机检索和多媒体阅览、协作与辅导等多功能的学术性服务。凡持有省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根据不同的借书押金,可享受相应的文献借阅服务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二十四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广泛收集文献信息;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文献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