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现金日记账登记完以后应如何对账
法律援助对账,就是对账簿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和账实相符的过程。
1.账证核对:主要是指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与有关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核对。
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主要核查: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保账证完全一致。
2.账账核对:是指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账的期末余额进行核对。
平时要经常核对两账的余额,每月终了结账后,总分类账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账中现金本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计数、本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账账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账账相符。
3.账实核对:是指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的核对。
每天业务终了以后,应自行清查账款是否相符。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当天来不及登记的现金收、付款凭证的,均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账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反复核对仍不相符的,即说明当日记账或实际现金收、付有误,并向会计负责人报告,同时对当天办理的收、付款业务逐笔回忆,争取尽快找出差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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