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形式

法律援助

    外商投资企业有以下几种类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一、公司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是:
    1、一般海外公司设立联络处作为代表处,国内公司在各省市设立联络处作为办事处;
    2、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驻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设立的代表母公司的业务联络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办公室施细则设立的办公室,简而言之,代表处是指外国企业在设立的机构,办事机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机构。
    二、国有企业是不是居民企业
    国有企业是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三、目前的企业类型都有什么呢
    我国企业有下列类型:
    1、国有企业。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3、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股份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5、有限合伙企业。
    6、外商投资企业。
    7、个人独资企业。
    8、股份合作企业。
    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