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
(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五)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
(六)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七)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八)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九)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十)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
法律依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
(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五)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
(六)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七)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八)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九)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十)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