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法下如何编制各项目的调整分录
法律援助(1)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收入”
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均为现金收入,即“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贷:产品销售收入
(2)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成本”
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成本均为现金支付,即“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存货”、“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逐一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3)分析调整“营业费用”
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发生的营业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即“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逐一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分析调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先假设本期发生的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均已实际支付,即“支付的各项税费”,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其他应交款”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支付的各项税费
(5)分析调整“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所核算的主要是销售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入等。先假设本期发生的其他业务收入均已实际收到现金,即先计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等项目,然后再在调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6)分析调整“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所核算的主要是与销售材料、技术转让、经营性租赁等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先假设本期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均已实际支付现金,即先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项目,然后再在调整“存货”、“应付工资”、“应交税金”时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分析调整“管理费用”
先假设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即先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进行调整,将那些本期实际未支付的以及不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予以剔除。调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分析调整“财务费用”
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再依据明细项目进行调整。对于利息费用,计入“偿付股利、利润或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其他财务费用则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时,再将那些不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剔除。调整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偿付股利、利润或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分析调整“投资收益”
先假设列入本期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均已实际收到现金,即“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然后再依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贷:投资收益
(10)分析调整“营业外收入”
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均为现金收入,即“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项目,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有关明细账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营业外收入
(11)分析调整“营业外支出”
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均为现金支出,即“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项目,以及“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有关明细账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12)分析调整“所得税”
先假设列入本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均已实际支付,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贷:支付的各项税费
(13)分析调整“短期投资”
对于“短期投资”项目,由于现金流量表设计时是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单独列示的,因此,应分析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短期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贷:短期投资
(14)分析调整“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通常与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应收票据”增加,表明本期销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没有收到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时,是假定其全部已收到现金的,因此要冲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应收票据”减少,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销售的,而前期销售的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中体现,因此要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存在应收票据贴现,由于票据贴现一方面使得“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减少,另一方面增加了财务费用,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经营性费用”时,是将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对于这部分贴现金额,企业并未实际支付现金,因此要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予以冲回。调整分录如下(应收票据增加时作相反分录):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票据贴现部分)
贷:应收票据(余额的净减少)
(15)分析调整“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通常与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表明本期销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没有收到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时,是假定其全部收到现金的,因此要冲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应收账款”减少,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销售的,而前期销售的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中体现,因此要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存在坏账核销,由于坏账核销部分是冲减“坏账准备”的,而在调整“坏账准备”时,通常是将其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全部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故此时也应予以冲回。调整分录如下(应收账款减少时作相反分录):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货款
(16)分析调整“坏账准备”
依据“坏账准备”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作如下调整分录(坏账准备减少作相反分录):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坏账准备
(17)分析调整“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会因购买股票、债券或股利的分配与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可依据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分析调整。如果期末余额增加,说明本期应计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收到,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是全额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额减少,说明本期收到的股利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只是按本期应计的股利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本期“应收股利”的借方发生额中含有为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情形,则应增加“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有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增加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增加净额)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减少时: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减少净额)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部分)
应收股利
(18)分析调整“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会因购买债券或利息的计提与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可依据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分析调整。如果期末余额增加,说明本期应计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收到,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是全额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额减少,说明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只是按本期应计的债券利息收入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本期“应收利息”的借方发生额中含有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的利息的情形,则应增加“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增加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增加净额)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减少时: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减少净额)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部分)
应收利息
(19)分析调整“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与购买存货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较,如果“预付账款”期末借方余额增加,说明本期预付的款项有一部分本期没有购进存货,但在收付实现制下,与购买存货有关的款项一旦支付,即算作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故应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反之,则应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预付账款减少时作相反的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20)分析调整“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所核算的主要是应收、暂付的出差借款、应收的租金、应收的各种罚款、赔款及垫付款项等,主要与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有关,可依据“其他应收款”总账及各明细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进行调整。与期初余额相比,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增加,表明本期应收的各种款项有一部分实际上并未收到,而原来在对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进行调整时,已将其全额视为收到现金,故此应冲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租金”。调整分录如下(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减少时作相反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分析调整“存货”
“存货”通常与购买商品和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存货”增加,表明本期购买的存货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销售(这里暂不考虑本期生产存货的情况,有关存货生产的情况将在调整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待摊、预提费用时再作调整),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时,只是将“产品销售成本”部分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因此要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存货”减少,表明本期销售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是前期购买的,本期并未为此而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时,已经将“产品销售成本”全额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因此要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然,企业可能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存货的情况,如以存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吸收外单位存货投资等。这类情况可以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实收资本”等项目时进行调整(也可以直接从存货的增加或减少中予以剔除)。调整分录如下(存货增加作相反的分录):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贷:存货
(22)分析调整“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会因多种原因增加或减少,应依“待摊费用”账户发生额的有关明细资料分析调整,对于“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如为一次性领用大量的低值易耗品,导致了存货的减少,而存货的减少前面已经冲减了“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因此应追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如为缴纳的印花税,计入“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之中,其他支出部分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对于其贷方发生额,属于成本费用摊销的部分(指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部分),因为增加了存货,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属于管理费用的部分,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待摊费用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领用低值易耗品等)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待摊费用
(23)分析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依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收回与损失调整。
调整借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成本”,先计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然后,对于企业以存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情况,再从“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中冲减;对于“收益调整”,因此时并未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成本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收益调整部分)
对于以存货进行投资的部分(对于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情况将在调整“固定资产”时再作调整):
借: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收回”,依其账面价值先计入“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然后对于以存货、固定资产等形式收回的股权投资,再分别进行调整;对于“损失调整”,因此时企业并未实际为这一损失而支付现金,而原来在对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调整时是一并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此部分投资损失抵减了其他投资收益),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收回部分)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损失调整)
贷: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收回的存货(对于收回的固定资产,可在调整“固定资产”项目时再作调整):
借:购买存货支付的现金
贷: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4)分析调整“长期债权投资”
依据“长期债权投资”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债权投资的面值、溢价、折价摊销以及到期还本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长期债权投资”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债权投资的收回、折价、溢价摊销。
调整借方发生额时:对于“面值”与“溢价”,计入“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对于“应计利息”和“折价”摊销,因应计利息和折价摊销引起投资收益的增加,而这部分投资收益并未使企业实际收到现金,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面值与债券溢价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之差,或应计利息与折价摊销之和部分)
调整贷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收回”,依其账面价值计入“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对于“溢价”摊销,因溢价摊销引起投资收益的减少,而这种摊销只是企业的一种账务调整,并未使企业实际支付现金,故应调增“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贷:长期债权投资
(25)分析调整“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会因购建、折旧、转让、报废、投资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情况比较复杂,分析调整“固定资产”时,应依其有关明细资料的借贷方发生额来进行。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加,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至于收到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可在调整“实收资本”时再作调整);对于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引起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这一部分增加的投资企业本期并未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发生额时全部作为“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故应冲减“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对于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原价与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固定资产的借方发生额: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借方发生额)
贷: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如有投资收回的固定资产:
借: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收回的固定资产原价)
贷: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收回的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调整固定资产的贷方发生额:
借: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原价)
借: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贷: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原价)
(26)分析调整“累计折旧”
依据“累计折旧”账户的明细资料分析调整,属于生产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而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的部分),因其增加本期存货,而增加的这一部分存货,本期并未支付现金,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属于管理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而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属于工程部门所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冲减“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计入在建工程部分)
贷:累计折旧
(27)分析调整“在建工程”
依据“在建工程”账户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调整。调整分录如下(期末“在建工程”增加作相反的分录):
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贷:在建工程
(28)分析调整“无形资产”
依据“无形资产”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析调整。
调整借方发生额:对于借方发生额,先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如有自创无形资产转入,再进行调整。(至于本期吸收的其他单位的无形资产投资,可在调整“实收资本”时再作处理。)调整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贷: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对于本期自创无形资产转入,一方面,这部分增加的无形资产并未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无形资产”借方发生额时已将其全额作为“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故应从中冲减;另一方面,由于这一业务使得存货减少,而对存货的减少原来在对“存货”项目进行调整时,已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故应予以加回。调整分录如下:
借: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对于贷方发生额,通常为无形资产摊销,由于其原来计入“管理费用”,而这部分费用企业本期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故应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有无形资产出售(转让产权),则计入“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对于无形资产投资转出(转让产权),则冲减“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如果只是出售或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在调整“资本公积”项目时再作调整。有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无形资产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出售无形资产时)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贷:无形资产
(29)分析调整“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所核算的主要是开办费、支付的大修理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上述各项费用的摊销,主要与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关。可依据“递延资产”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时:
借:递延资产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果本期借方发生额中包括有一次性领用的大量低值易耗品(可依据备查账簿记录),则再作如下调整: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时,依据其摊销时的明细资料: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制造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
贷:递延资产
(30)分析调整“短期借款”
依据“短期借款”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短期借款
贷: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借款收到的现金
贷:短期借款
(31)分析调整“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通常与购买存货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应付票据”增加,表明本期购入的存货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故要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应付票据——货款”减少,则要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期末“应付票据”增加时作相反的分录):
借:应付票据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32)与“应付票据”项目的调整相类似
调整分录如下(期末“应付账款”减少时,作相反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33)分析调整“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与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较,如果“预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增加,说明本期预收的款项有一部分不是本期销售收入,但在收付实现制下,与销售商品有关的款项一旦收到,即算作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故应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反之,则应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预收账款减少时作相反的分录):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贷:预收账款
(34)分析调整“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所核算的主要是应付暂收的各种款项、经营性租赁的租金、各种罚款等,主要与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关,可依据“其他应付款”账户及其明细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减少时作相反的调整分录):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35)分析调整“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所核算的主要是应交的教育费附加,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有关,可依据“其他应交款”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其他应交款贷方余额减少时作相反的调整分录):
借:支付的各项税费
贷:其他应交款
(36)分析调整“应付工资”
支付工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单独列示的,故对“应付工资”应按其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进行调整。“应付工资”的借方发生额,表示工资的发放。工资的发放分成两大部分,一是发放给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这部分工资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称之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二是发放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列作为“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应付工资
贷: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发放给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资)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发放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应付工资”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工资的形成。计算本期应付工资时,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部分,增加本期存货,而这部分存货增加并没有实际支付现金,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的支付是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的形式列示的,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无关)。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由于原来在调整“管理费用”时已全额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理,这里应该冲回。同样,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也应该从“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中冲回。调整分录如下: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
贷:应付工资
(37)分析调整“应付福利费”
与“应付工资”的调整相类似,有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发生额:
借:应付福利费
贷: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支付给经营管理人员的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部分)
调整“应付福利费”的贷方发生额: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
贷:应付福利费
(38)分析调整“未交税金”
依据“应交税金”账户的有关明细账分别进行调整。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发生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依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
借:支付的所得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减少作相反的分录)
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期末期初余额:
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期末余额减少作相反的分录)
依据“应交税金”其他明细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39)分析调整“未付利润”
依据“应付利润”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调整。贷方发生额表示本期分配利润,借方发生额表示本期支付利润。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未付利润
贷: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未分配利润
贷:未付利润
通常,利息的支付是以现金形式进行的。但如果企业所支付的不是现金,而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将使得企业的存货减少。由于原来在调整“存货减少”时是全额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的,因此这里要予以冲回。调整分录如下:
借:未付利润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当然,如果原来在调整“存货”时所采用的是直接扣减的办法,则此时的分录就直接记:
借:未付利润
贷:存货
(40)分析调整“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会因多种原因增加或减少,应依“预提费用”账户发生额的有关明细资料分析调整。“预提费用”的贷方发生额,表示费用的提取。对于计入财务费用的部分(提取的借款利息),因原来在调整“财务费用”时已经将其记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故调整时应予以冲回;同样,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应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于计入成本费用的部分(指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部分),因为增加了存货,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预提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表示费用的实际支付。对于支付的借款利息,记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对于支付的其他费用,记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预提费用
贷: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部分)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财务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
贷:预提费用
(41)分析调整“长期借款”
依据“长期借款”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长期借款
贷: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金部分)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利息部分)
贷:长期借款
(42)分析调整“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因收到投资人的现金、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而增加,可依据实收资本的备查账簿记录进行如下调整:
借: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现金投资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收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部分)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收到的存货投资部分)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如有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
借: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43)分析调整“资本公积”
依据“资本公积”账户的明细资料分别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对于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进行投资时的评估增值部分:
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贷:资本公积
对于出售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
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贷:资本公积
对于接受的捐赠资产:
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金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捐赠物资价值转入为营业外收入时,由于这部分收入企业实际并未收到现金,故应冲减“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贷: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调整“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
此项调整纯粹是一项结转分录,反映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盈余公积”期初期末余额变化的原因。调整分录如下:
结转净利润时:
借:净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提取盈余公积时:
借: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45)调整“现金净流量变化额”
依据“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增加时作相反的分录):
借:现金净流量
贷: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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