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属于什么行政级别
法律援助市辖开发区
市辖开发区在中国大陆,行政级别等同于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
国家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都是产业功能区,从体制和机制上看,有许多相似相通的地方,又有一些不同点。
开发区属于行政管理区 (功能区),设管委会,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不设区的市的开发区情况,开发区通常与街道同级或比街道高。 市辖区是行政区,设人民政府,街道是市辖区的下一级行政区,设街道办事处,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不同点:
1、归口不一样,一个是科技部,一个是商务部。
2、园区内的产业规划不同,高新区侧重于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研发企业;开发区侧重于制造业和加工业。
相同点:
1、行政级别基本相同。高新区和开发区都是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一把手书记或主任往往由当地党委或政府的副职兼任。如地市级开发区,行政最高级别就是副厅;县级开发区,行政最高级别就是副县。
2、为便于行政管理,当地政府往往还会从其他行政区成建制的划拨街道或乡镇由高新区或开发区代管。所以现在的高新区和开发区除大力发展经济外,也大多兼管一些社会职能。
3、无论是高新区还是开发区都不是行政区,都没有人大、政协等机构。但也有例外,如青岛开发区1992年就与原青岛市黄岛区体制、区划合二为一同;
法律依据: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条款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可以行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授予的省市级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