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未缴清税款就合并的情形欠税由谁归还

法律援助

    纳税人未缴清税款就合并的情形欠税由谁归还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点
    一、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停止审计决定执行
    裁决期间,审计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受理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被审计单位申请停止执行,受理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办理。裁决决定应当自接到提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审计机关和提请裁决的被审计单位,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7日。
    二、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7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财税法纳税人未缴清税款就合并的情况欠税由谁归还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