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应避免哪些财务捷径

法律援助

    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1、在未来服务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计入账册。
    2、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计入账册。
    3、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计入账册。
    4、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
    5、重复计算收入。
    二:记录伪造的收入
    1、记录缺乏实际意义的收入。
    2、将出借交易所得的现金作为收入计入账册。
    3、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计入账册。
    4、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
    5、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
    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入
    1、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
    2、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
    3、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
    4、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
    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
    1、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是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
    2、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
    3、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
    4、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
    5、降低资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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