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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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一)反担保的手段有哪些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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